导读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众可以凭处方在药店买到处方药。处方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合理、安全使用,可以给个人带来健康,滥用会造成耐药、成为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众可以凭处方在药店买到处方药。

处方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合理、安全使用,可以给个人带来健康,滥用会造成耐药、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随着医改工作的逐步深入、药品零售市场的日趋成熟和发展,处方药的市场销售份额将越来越多地集中到药店,作为责任主体,药店该如何规范陈列、存储及销售行为,确保处方药的管理符合监管要求。

双轨制下,药店该如何规范处方药经营?

处方药双轨制管理背景

国内处方药监管起步较晚, 2000年才正式推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这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处方药监管政策、体制及状况相差甚远。

同时,因为医疗体制原因,国内药品零售终端的处方始终是处于供不应求,一方面是医院的处方不外流,另一方面则是药店的处方药销售需要大量的处方,双方之间具有较大的矛盾。

为解决群众的购药问题,广东等地区根据处方药风险性,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提出了处方药双轨制管理举措。

双轨制,即处方药根据其风险性及安全隐患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的指导才可以销售,如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另外一种是凭登记顾客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及生产企业等信息,同时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即可销售的处方药。

双轨制管理处方药,有利于减缓处方供不应求状态,同时方便群众购买处方药。

双轨制下,药店该如何规范处方药经营?

处方药管理的不规范之处

1.处方药管理人员不规范。为了应付检查、节约成本,许多药店不愿高价聘请专职执业药师,而是低价租赁证照,只用证件不用人,实际销售人员并不具备足够的药品专业背景,业务素质不高,教育培训跟不上,有的甚至根本看不懂处方,不了解处方药的安全隐患,处方药的管理人员不规范。

2.处方药的陈列存储不规范。货架上,处方药没有与非药品或非处方药分区摆放;处方药摆放在开架、顾客可以自由挑选区域;处方药的分类标识牌放置位置不准确。

3.处方药的销售不规范。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没有凭处方销售,没有留存处方备查,或留存的处方单上没有调配人员、审核执业药师的签名,执业药师或者药师轮班休息时销售处方药,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处方药的信息登记不规范、内容不齐全或者信息造假。

双轨制下,药店该如何规范处方药经营?

药店规范处方药管理的举措

一是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是药三分毒,特别是处方药,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及风险性,在药品风险管控中,企业是第一主体责任人。药店销售的药品发生安全事故,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大安全用药的重视程度。

二是配备足够的药学技术人员。聘请药师或者执业药师,合理排班,保障营业期间有足够药学技术人员指导群众合理购买及使用处方药,连锁药店可以在总部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作为店内药学技术人员轮休时的补充,进行远程指导或者审核处方。

三是规范药店的分类陈列摆放。处方药需要摆放在顾客不能直接接触,无法自行挑选的区域;处方药与非处方、非药品等商品分区摆放,互相有明显隔离区域;在双轨制下,建议将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存放于货柜或者货柜后方的处方药架集中区域,设置“须凭处方销售”等分类标识牌,告知顾客及提醒销售人员。

四是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执业药师暂时离开岗位,应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做好处方药的销售登记,特别是顾客的联系方式及处方药品名、批号等信息;处方时需要经过调配及审核人员审核签字。

五是推进处方药销售的信息化。购买符合药店实际经营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购销存软件,在销售后台及前台设置后处方药的基本信息,收银时,系统自动弹出信息,提醒销售人员登记处方药的信息或者索取处方,通过信息系统的提醒及拦截功能,实现处方药销售的智能化。

双轨制下,药店该如何规范处方药经营?